(原标题: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内部资产重组的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内部资产重组的公告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九届董事会二十一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资产重组的议案》和《关于进一步进行内部资产重组的议案》,将公司轴承制造业务相关的资产、债权债务及资源进行内部优化,按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净值划转至西北轴承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内部资产重组》,公司拟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通过资产划转、债务转移等方式,并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将公司名下涉及轴承业务的房产土地等资产和相应债务按照基准日的账面价值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西北轴承。
本次划转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资产重组及资产划转,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内部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划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以截至 2024年 7月 31日的资产账面价值人民币 84,151,105.36元,将公司名下涉及轴承业务的房产土地等资产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西北轴承。
本次内部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转移债务为公司对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增1.4亿元借款债务。
公司拟与宁国运就借款事项签署《借款协议》,拟与西北轴承就相关土地房产的划转及债务转移事项签署《资产无偿划转协议》《债务转移协议》等协议,相关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内部资产重组完成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公司名下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老厂区房产土地等资产及公司对宁国运的借款债务将实现转移。
2024年 9月 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继续开展内部资产重组事项将公司名下涉及轴承业务的房产土地等资产及负债按照账面净值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避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形成公司与拟置出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担保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顺利实现公司轴承业务的房产土地等资产及负债的整体置出。
本次内部资产重组需以完成宁国运1.4亿元借款为前提,涉及的拟划转资产需取得重整留债债权人同意解除抵押,清偿留债债务涉及的向控股股东宁国运借款1.4亿元为关联交易。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