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道通科技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18013 债券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40元
?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2024/9/6|2024/9/9|2024/9/9|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 8月 19日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0,895,704×0.4)÷451,877,086≈0.3903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903元/股。
三、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2024/9/6|2024/9/9|2024/9/9|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李红京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元;持股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36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 10%的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36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6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4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159-3644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9月 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