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28号富力盈信大厦 40楼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4|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5,444,93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2.909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贵钦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人,出席 5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吴伟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 | ---|---|---|---|---|---|---| |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335,427,638|99.9948|12,400|0.0036|4,900|0.0016|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 | ---|---|---|---|---|---|---| |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持股 5%以上 普通股股东|308,719,332|100.0000|0|0.0000|0|0.0000| | 持股 1%-5%普 通股股东|24,021,000|100.0000|0|0.0000|0|0.0000| | 持股 1%以下 普通股股东|2,687,306|99.3603|12,400|0.4584|4,900|0.1813| | 其中:市值 50|143,910|89.2686|12,400|7.6918|4,900|3.0396| | 万以下普通 股股东| | 市值 50万以 上普通股股 东|2,543,396|100.0000|0|0.0000|0|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同意|反对|反对|弃权|弃权| | ---|---|---|---|---|---|---|---| |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关于《2024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7,430,306|99.7677|12,400|0.1664|4,900|0.0659|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1已对中小股东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伟 马小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