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无限售条件的 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2024年 8月,公司未进行相关股份回购操作。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927,9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262%,最高成交价为 15.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1,920,670.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