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487,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8,7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2,527,891.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13日到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1. 12吋先进制程新型显示驱动芯片晶圆金凸块制造与晶圆测试扩能项目,投资总额47,611.57万元,拟投入金额35,000.00万元; 2. 12吋先进制程新型显示驱动芯片晶圆测试与覆晶封装扩能项目,投资总额56,099.47万元,拟投入金额50,000.00万元; 3. 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35,000.00万元,拟投入金额29,870.00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和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68,632.04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68,632.04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632.0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汇成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汇成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