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5日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15:00在成都市敬业路108号T区1栋12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5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620,584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15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33,476,439股,反对141,629股,弃权2,516股。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