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8月))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并保存不少于十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公司须披露战略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