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交控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92,022股,募集资金总额759,999,988.76元,募集资金净额745,109,332.7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09月0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390号《验资报告》。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2024年8月30日,交控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外,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交控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