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管理与监督。制度规定了董监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并明确了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的定义及限制。董监高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申报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并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董监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通知董事会办公室,且在收到确认通知前不得擅自交易。此外,制度还规定了董监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减持公司股份,并明确了买卖公司股票的限制及可转让公司股票的比例和数量计算方法。对于违反规定的董监高,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