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营业收入(元)769,332,113.02 1,267,790,879.76 -39.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7,430,915.09 131,129,250.10 -4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3,320,579.70 109,455,940.58 -33.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7,719,291.35 59,654,374.59 30.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 0.68 -41.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0 0.68 -41.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1% 8.51% -4.00%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获得 7项发明专利授权。 2、报告期内,公司硝苯地平原料药上市申请获得批准,盐酸丙美卡因、丹皮酚原料药上市登记申请及美沙拉秦肠溶片药品注册上市申请分别获受理。 3、报告期内,公司副总经理许学余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自 2024年 3月 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4、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334005612,发证日期为 2023年 11月 30日,有效期三年。 5、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任绍忠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民生证券委派包静静先生接替任绍忠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