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伊泰B股: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 B股 公告编号:2024-03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未接受回购要约的H股股东(简称“外资股(非上市)股东”)适用本通知,公司将不另行寄送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或“本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 9月 20日 15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9月 20日至 2024年 9月 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 | | 1 | 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2 |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于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的决议公告已于 2024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本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中的外资股(非上市)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 --- | --- | --- | --- | --- | | B股 | 900948 | 伊泰 B股 | 2024/9/13 | 2024/9/10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 9月 20日下午 15:00之前。 2.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11层资本运营与合规管理部。 3.登记方式:邮寄、邮件、传真或现场。 法人股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附件《授权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六、其他事项 1. 本公司外资股(非上市)股东适用本通知,公司将不另行寄送股东大会通知。 2. 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本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11层资本运营与合规管理部(邮编:017000)。 4. 会务联系人:王秀萍 联系电话:0477-8565733 传真号码:0477-8565415 电子邮箱:ir@yitaicoal.com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