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承诺的项目,变更需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应制定详细使用计划,做到公开、透明和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使用与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需确保,防止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运用项目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定期报送进度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时,公司应对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需定期核查并公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超募资金的使用需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