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9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在预留授予期限内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计划,预留权益失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222,000股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6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123,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已向合计80名激励对象授予2,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在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后,本激励计划将变更为向74名激励对象授予1,977,000股限制性股票。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未达成,现取消归属并作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5,400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0,400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80人变更为74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22000股变更为1,581,600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