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8/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5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97,4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6%
累计已回购金额 1,110,832.6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1.25元/股~11.65元/股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7日、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后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4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2024年 8月 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9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65元/股,最低价为 11.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0,832.6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