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4,471,679.98元,按 10%计提法定公积金 12,447,168.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37,444,932.14元,减去 2023年度分配利润 190,339,922.00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559,129,522.12元。2024 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2,829,053.42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504,674,902.09元。
现拟定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的股本 476,249,8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5,249,961.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2024年 8月 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因而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 8月 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现金分红预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该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监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