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4-040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69,320,445.6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3,093,048.98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为 409,936,982.97元,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为 238,140,233.67元。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74,424,8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87,212,435.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未来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74,424,8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87,212,435.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未来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4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