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华铭定02”回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债券代码:124014 债券简称:华铭定02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铭定 02”回售的公告
1、“华铭定 02”面值:100元/张 2、回售价格:100.217元/张(含息、税) 3、回售条件满足日:2024年 8月 27日 4、回售申报期:2024年 8月 30日至 2024年 9月 5日 5、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年 9月 12日 6、回售申报期内暂停转股,即自 2024年 8月 30日至 2024年 9月 5日期间暂停转股;自 2024年 9月 6日起恢复转股。 7、“华铭定 02”持有人未在上述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本计息年度(即 2024年 7月 17日至 2025年 7月 16日)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华铭定 02”于 2020年 7月 17日完成初始登记,存续起止日期为 2020年 7月 17日至 2026年 7月 16日,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1年 1月 18日至 2026年 7月 16日,目前正处于转股期,满足转股条件。“华铭定 02”自登记完成之日起已满六个月,债券持有人所持“华铭定 02”已满足解锁条件,且自 2024年 7月 17日至 2024年 8月 27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当期“华铭定 02”转股价格(26.82元/股)的 70%,根据《重组报告书》的约定,本计息年度(第五年)首次达到提前回售权行使条件,债券持有人可行使回售权一次。
根据《重组报告书》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华铭定 02”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华铭定 02”面值为 100元/张;当期(第五年)票面利率为 1.80%; 计息天数(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即自 2024年 7月 17日至 2024年 8月 30日,算头不算尾)为 44天。 (2)当期应计利息=100×1.80%×44÷365=0.217元/张(含税) (3)本次回售价格=100+0.217=100.217元/张(含息、税)
行使回售权的“华铭定 02”持有人应在 2024年 8月 30日至 2024年 9月 5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现场申报方式向本公司进行回售申报并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至本公司现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验证持有人身份。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购买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的“华铭定 02”,并由公司自行派发回售资金,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4年 9月 12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华铭定 02”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 2024年 8月 30日(星期五)至 2024年 9月 5日(星期四)期间暂停转股。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4年 9月 6日)起,“华铭定 02”恢复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