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8月))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对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批项目投资方案。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战略发展中心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项目分析评估准备工作。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分为常规会议和特别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