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制度,为加强对公司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是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审计部门需保持独立性。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的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履行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和评估、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等职责。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包括拟订审计计划、实施审计、撰写审计报告等。内部审计部应当按照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终结后,内部审计部应在十五日内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分。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