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9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上半年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8.33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113.9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50,070.52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1,250.55万元。公司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4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