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相关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相关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意见书,由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决定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19万股。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14.30万股,因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内的18.54万股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内的5.35万股。以上决定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