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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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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中提到: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435,551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的5.3425%。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金铜转债”的股东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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