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其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00%股权一事发表了说明。该交易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为此聘请了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以2024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择了市场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机构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和经验,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价格基于评估结果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