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