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梳理并修订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为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