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信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8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2024年8月23日下午15:00,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新南金湖一路3号1号楼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青花会议室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5,418,945股。 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6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196,860股。 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6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196,960股。 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5. 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