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山河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23199 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1、回售价格:100.112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4年 9月 2日至 2024年 9月 6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 9月 11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4年 9月 12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4年 9月 13日 6、回售申报期内“山河转债”暂停转股。 7、“山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备强制性。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112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山河转债”。
公司于 2024 年 8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19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山河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一、回售条款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2,000万元调整至用于另一募投项目“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同时拟延长“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3、回售价格 “山河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112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权利 “山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山河转债”。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公司将在指定的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4年 9月 2日至 2024年 9月 6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山河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山河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山河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托管。“山河转债”在回售期内将暂停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