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了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收购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控制权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 独立财务顾问对万通发展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 自查期间为2023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3日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 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以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 核查结果显示 除列出的自然人或机构买卖万通发展股票的情形外 其余自查主体均不存在买卖万通发展股票的情形 相关买卖股票的自然人或机构均已作出承诺 表示其买卖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已公告信息自行判断进行的个人投资决策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此外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相关机构 也在自查期间买卖了万通发展股票 两公司均承诺其买卖行为符合规定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基于以上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未发现自查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的直接证据 上述自查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开或泄漏相关信息的情形 亦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