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子公司定义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虽持股比例不足50%但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或通过协议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推荐高管和日常监管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指导监督和服务义务。子公司需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运作发展战略与规划需服从公司整体战略。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多个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子公司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对任期内的人选做适当调整。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其所在子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向公司反馈子公司情况。子公司财务部门需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会计账簿并自主收支独立核算。子公司还需按照公司要求定期提交财务报表。子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需遵守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自身经营目标。子公司在进行重大事项决策前需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并向公司提交方案。子公司需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子公司在发生任何交易活动时需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及时报告公司。子公司需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公司的审计监督。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相关文件需向公司报备归档。子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后需及时将会议资料及决议报送公司。子公司需与公司保持一致的企业文化。子公司需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公司还将建立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