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陈丽娟、楼勇伟以及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陈丽娟、楼勇伟以及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在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楼月根先生逝世后,其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552,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6%;通过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83,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根据法院判决,楼月根先生生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一半份额作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由其配偶陈丽娟女士取得,另一半份额作为楼月根先生遗产由陈丽娟女士继承。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丽娟女士、楼勇伟先生。陈丽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5,552,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6%;楼勇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92,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一致行动人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8,882,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1%。权益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226,8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1.26%。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