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相关规定,对中再资环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进行了核查。 募集资金总额为882,299,962.4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871,857,421.44元,已存入专项账户。 募投项目包括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等。 公司计划向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等全资(孙)公司提供总计610,354,900元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借款对象包括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和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将与银行、保荐人签署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对此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