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计划旨在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2%。激励对象共计11人,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此外,意见书还详细阐述了计划的授予条件、归属条件、调整方法和程序等内容,并确认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