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宝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并提高其使用效益。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即公司通过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所获得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需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来管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原则上应用于主营业务并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需遵守相关规定,例如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此外,公司可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对于超募资金,公司可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但需经过相应的审议程序。如果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变更,也需经过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还需定期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接受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