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8月))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 - 第三条 公司于2012年2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并于2012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致力于汽车电子零配件事业领域,专业研发制造汽车发电机用整流器、调节器、二极管等电子产品。 -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汽车零部件、电力电子元件、汽车电子装置、汽车仪器仪表、集成电路等。
第三章 股份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78,143,718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依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等权利。 - 第四十二条 公司特定对外担保行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章 董事会 -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设董事长一人。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职权。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职权。
第七章 监事会 -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等职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的通知可以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送出、公告方式进行或传真等方式进行。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等原因解散。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 第二百零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