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回复中提到公司分别在2019年1月和4月完成了对Top Speed和上海擎速51%股权的收购。Top Speed和上海擎速主要经营境外赛事服务。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8,088.6万元、25,830.23万元和40,516.6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90.82万元、-6,514.38万元和-16,812.44万元;Top Speed的净利润分别为2,591.47万元、2,289.75万元和4,922.60万元;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38.26万元、-7,674.85万元和-19,644.74万元。2023年公司计提了1,039.59万元的存货跌价损失。最近三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586.02万元、8,661.59万元和12,014.80万元。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业绩增长所依赖的业务板块、除Top Speed和上海擎速外其他业务板块的盈利前景、不同业务板块对公司各期利润的贡献度及其差异;2023年收入较快增长的原因、境外赛事收入增长的真实性及可持续性;最近三年净利润持续下滑且扣非归母净利润均为负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主要集中的业务板块及相关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及占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境外客户收入确认和回款情况及相应境外经营收入的可持续性等问题。同时要求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此外,回复还提到了公司自本次发行申请受理以来的舆情情况,表示不存在有关本次再融资项目的重大舆情,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与媒体报道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