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所作为中国电信的常年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中国电信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由公司董事长柯瑞文先生主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人,所持股份份数为67,814,760,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08710%。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列于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均按照现场会议议程逐项进行了审议并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