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 裁定将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2,296,425股及5,497,375股无限售流通股 转移给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若过户完成 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减少10.40% 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青岛海控将成为持有公司10.40%股份的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