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
-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51,624,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837%。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虞国平、曹路、齐革军、胡敏、陈剑飞当选为公司董事;倪晨凯、程金华、王智化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刘柏辉、毛德伟当选为公司监事。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