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董事会聘任业务总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提供的汪素南先生、薛宏立先生的简历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78 条、《商业银行法》第 27 条所规定的情况 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进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 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同意聘任汪素南先生任总行公司业务总监、薛宏立先生任总行金融市场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