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书面审核意见)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的方案和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 三、公司编制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保利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保利集团参与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协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五、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了承诺,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可有效降低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资有权监管单位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