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流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
- 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 审计委员会需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如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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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董事会审批交易的标准,例如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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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的提案与通知
- 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 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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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期限、事由及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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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
- 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 会议可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
- 议题讨论后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 关联董事在特定情况下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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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召开情况、出席人员、议题、表决结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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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