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8月))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任职程序、职权范围和法律责任等。
- 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 董事会秘书需要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包括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以及相关工作经验。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等。
-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等。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任。
- 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