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工作并控制由此产生的债务风险。该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外担保指的是公司以第三方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涉及的部门包括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部、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投资部。财务部负责受理及初审担保申请和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投资部负责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公司对外担保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定情况下,对外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等。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反担保或其他风险防范措施。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这些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对于需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等。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部统一受理,被担保人需提交担保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财务部在受理申请后需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评估提供担保的风险。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投资部负责合规性复核及对外担保累计总额控制审核,并组织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公司对外担保需签订书面合同,并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和备案。财务部还需定期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对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跟踪监督。
公司全体董事应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相关人员若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署对外担保合同或怠于行使职责,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时,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