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丰特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主要内容如下:
审议通过《民丰特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
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5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15,808,500元(含税)。此预案将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停止运行 22号纸机生产线的议案》。鉴于格拉辛纸市场形势严峻,决定停止运行 22号纸机生产线,具体停运时间计划于 2024年 8月底。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民丰特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四项制度的议案》。公司将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四项制度。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 2024年 9月 3日下午两点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