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是由于2024年以来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产品价格水平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调整主要内容为对2024-2026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修改,将原定的净利润与负极材料销售量相比上年度均增长20%的考核指标调整为同比增长不低于25%,或负极材料销售量增长不低于25%且净利润不低于上一年度。除上述调整外,《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调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