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下,应在作出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通知。
-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的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的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
-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时,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 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需提前二十日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需提前十五日通知。
-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等信息。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股东大会的召开需确保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 股东大会的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
- 股东大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并列明参会股东数量、表决结果等内容。
- 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则无效。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续聘。
- 公司通知形式包括专人送出、邮件方式、公告方式等。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情况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 公司解散时需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