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嘉泽新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解除限售比例为20%。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且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了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73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均为良好或以上评级,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嘉泽新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