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解除限售比例为20%。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且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了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73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均为良好或以上评级,满足解除限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