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振华股份董事会秘书制度)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制度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并确保秘书具备必要的任职资格,包括良好的职业道德、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此外,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任职条件、培训要求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