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亚泰集团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6日,共有622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794,555,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56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多家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借款、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等。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