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洋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55,434,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9%。